日前,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动产与权利融资业务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企业融资可获得性,提升银行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
业内人士认为,小微企业和科技型企业普遍缺乏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和动产,动产和知识产权是其主要资产形态因此,对于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来说,动产和权利融资是解决其融资过程中抵押物缺乏问题的有效途径
《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强动产和权利融资服务,科学合理拓宽抵押物范围,充分发挥动产和权利融资在薄弱领域的支撑作用,加强动产和权利融资差异化管理支持银行机构深化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创新,提高应收账款融资服务质量和效率,优化商品和货物权利融资业务,发展基于供应链的应收账款融资和存货担保融资,积极开发系统化,全流程数字化供应链金融产品
《指导意见》在扩大抵质押品准入范围,丰富融资服务模式,深化供应链金融服务,提升融资风险管理能力等方面做出了系统安排对缓解上述企业融资难,发展小额贷款和科技创新金融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智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在接受人民网采访时表示
在加强动产和权利融资服务方面,《指导意见》要求,银行业机构应根据自身业务发展和风险控制能力,将符合抵质押条件的动产和权利纳入抵质押品目录,根据不同信贷主体的需求,不断完善动产和权利的融资服务,鼓励银行业机构建立健全动产和权利融资分类管理制度,配置专项额度,提高风险承受能力,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度提高抵质押比例上限。
《指导意见》要求,银行业机构要提高动产融资风险管控能力,加强动产和权利价值评估,实施分类授信管理对于供应链融资业务,他们可以探索网贷三查要落实担保登记公示要求,规范托管动产管理和第三方监管合作,推进托管动产监管新技术应用,拓宽动产处置变现渠道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楼彭飞认为,当前,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技术发展迅速,应用领域日益增多金融机构应在动产和权利融资中加以利用,提高风险管理水平,让动产和权利融资的抵押物充分发挥抵押物的作用,增强动产和权利融资的安全性
银行等金融机构要以《指导意见》发布为契机,调整优化内部制度和流程,摆脱对抵押担保的过度迷信,调整优化内部制度和流程,以动产,商标,专利等为载体,作为信用基础,大力发展动产融资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根据小微企业,科技型企业轻资产等特点,在保持业务可持续的前提下,开发更多信用贷款产品,更好地满足企业需求,引入融资性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丰富小微企业和科技型企业融资增信措施董希淼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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