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科技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的一份通知引起各界关注这叫《关于允许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内的中央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适用《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的通知》关键一句是允许在海淀园区注册的中央单位适用《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以先行先试为特色的中关村,是北京科技创新的一张金名片位于其核心区域的海淀园,是众多创新者向往的热土不仅高校聚集,科研院所也聚集,享受国家和北京最及时最全面的创新政策
日前,为解决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瓶颈和体制障碍,《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正式实施虽然《条例》明确规定其适用范围涵盖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成果转化活动的所有主体,但北京市丰富的科技资源和人才绝大部分属于中央在京单位地处海淀边界,中央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是否适用北京市相关政策一直有些模糊
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大问题直击痛点,赋能创新者,惠及转化者,是制定相关政策的初衷跨越出身和隶属关系的壁垒,让现有的好政策惠及更多创新者,激发科技人员的内在动力,进一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是政策调整的大势所趋目前,北京正在中关村实施新一轮改革试点全面推进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必须充分发挥中央单位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力军作用,激活成果转化的内生动力
此次打破了政策适用范围的窗户纸,彻底消除了园区中央单位的后顾之忧,激发了各类创新主体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内生动力,充分释放了条例的制度红利,对于促进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协调配合,推动北京市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当然,要不断激发科技人员的内在动力,不仅要落实和执行好现有政策,还要延续好政策的努力因此,北京市有关委办局有必要加强与科技部等国家部委和中央在园单位的联系,积极推动中央在园单位结合《条例》的规定和自身实际,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制度,及时总结实践经验和典型案例, 加快中关村新一轮改革政策试点,取得实效,进一步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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