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晚间,ST龙发布公告称,经友好协商,公司与陈伟雄,陈娜娜,中泰集团达成一致并于6月12日签署了《解散协议》陈伟雄,陈娜娜恢复对公司的表决权,包括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召集,召开和出席股东大会的权利等
公告显示,截至公告日,陈伟雄持有公司股份1.2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37%,陈娜娜持有公司股份7,934.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5%,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5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12%,享有公司38.12%的表决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陈伟雄,陈娜娜
日前,ST白龙,陈伟雄,陈娜娜与中泰集团签署合作协议,陈伟雄,陈娜娜,中泰集团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中泰集团通过接受陈伟雄,陈娜娜股份表决权委托,依法合规积极化解博柏利资产债务风险,保持生产经营稳定等陈伟雄和陈娜娜夫妇将拥有与其所持29%上市公司股份相对应的投票权中泰集团拥有公司单一最高表决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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